比较我国家的原油期货合约与主要国际原油期货合约之间的关键条款
(1)合同的主题
表4-5显示了每个合同主题的比较。
(2)最低价格变化
表4-6显示了每个合同的最低价格变化的比较。
(3)每日限制
表4-7显示了每个合同的每日限制的比较。
(4)保证金
表4-8显示了每个合同边缘的比较。
(5)上市合同
每个列出的合同的比较如表4-9所示。
(6)交易小时
每个合同的交易小时的比较如图4-1所示。
(7)最后一个交易日
表4-10显示了每个合同最后交易日的比较。
为什么我国家的原油期货应该被设计为“国际平台,净价交易和债券交付”?
原油期货标准合同设计主要反映了三个原则:国际平台,净价交易和债券交付。
(1)国际平台的建设将帮助我的国家建立原油价格系统
我国家的原油期货合约将直接引入创新,例如海外投资者,债券交付以及可能的美元定价。预计原油期货将成为中国的首个真正的全球投资产品,这将有利于在我国形成原油价格系统。
(2)净价格交易
目前,我国商品期货的交付和结算价格都是包括税收的价格,而主要国际商品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是不包括税款的净价格。包括税收的交付带来了偏离市场预期的国内期货价格的自然保费。
进口商品必须经历复杂的流程,例如海关声明,年级确定,到交付仓库的运输以及仓库收据的注册,这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质资源,还增加了交货成本。
(3)债券交付
债券期货交付是指在特殊海关区或位置在债券监督下的货物用作交付主题的交付方法。
债券货物可以在完成进口海关声明之前使用债券仓库进入交货过程。无需首先遵守海关声明程序,并首先支付进口职责和相关税款。这可以降低交货成本并降低交货成本,同时维护现有的交付规则系统。提高效率。
同时,债券交付还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付方法,并大大提高了期货市场对现场交易的适应性。特别是对于企业客户,他们可以更灵活地采用最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交付方法。它充分反映了期货市场在服务业和国民经济中的功能。
目前,我国家的主要原油进口码头,宁波,朱汉,青岛,达利安和其他地方都有大量已建造或正在建设中的粘合油仓。这些石油仓库中的一些已成为亚太地区原油贸易的国内和外国石油公司的重要过境点。从中东进口的石油已通过债券仓库转移到中国,日本,韩国和亚太地区的其他主要消费国。基于债券仓库开发的原油期货市场具有很好的现货贸易基础。
粘合石油站是连接主要原油进口源,原油运输渠道,周围原油市场和我国家的国内原油市场的链接。借助债券交付,进口原油可以轻松参与国内市场的交付,从而确保期货市场可以提供足够的原油来交付,并为我国推出原油期货的必要先决条件。
海外贸易商如何参与我国原油期货交易?
(1)海外交易者的定义
海外贸易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法律建立的法律人士,或根据从事期货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的法律的自然人建立的。
海外经纪机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的法律建立的合格金融机构,并得到了他们所在的国家(地区)的期货监管机构的认可。他们可以接受交易者的资金和交易指示,并以自己的名义为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 。
(2)海外参与者资格申请
海外特别参与者根据其业务范围分为海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海外特殊非经纪人参与者。
1。必须满足的条件才能申请成为海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1)东道国(地区)具有完整的法律和监管制度;
(2)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和足够的营运资金;
(3)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黄金期货鑫东财配资,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和标准化的业务行为;
(4)东道国(地区)的期货监管机构已签署了与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有关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5)在其所在的国家(地区)建立了海外并获得了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
(6)认识并遵守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以及各种法规和决定;
(7)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等效;
(8)持续运营超过2年;
(9)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所;
(10)它具有合理的财务管理系统,一个合理的期货业务管理系统,良好的运营能力,诚信和声誉新股鑫东财配资,并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11)授权一个经济组织或代表机构在该国合法存在为指定联络机构一年,并指定经济组织的高级经理或雇员或代表机构,他们具有良好的诚信为指定联络员;
(12)能源中心指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运营稳定,放弃上述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
2。必须满足的条件才能申请成为海外特殊非经纪人参与者
(1)东道国(地区)具有完整的法律和监管制度;
(2)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和足够的营运资金;
(3)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和标准化的业务行为;
(4)认识并遵守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以及各种法规和决定;
(5)净资本或净资产不得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的同等资产;
(6)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地;
(7)它具有合理的财务管理系统,一个合理的期货业务管理系统,良好的运营能力,诚信和声誉,并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8)授权一个经济组织或代表机构在该国合法存在为一年的指定联络机构,并指定经济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或代表机构,以良好的诚信为指定的联络人;
(9)能源中心指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运营稳定,放弃上述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
海外参与者资格的申请过程如图4-2所示。
(3)取消海外参与者的资格
海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是不可转让的。禁止通过租赁,抵押等来私人转让或处置海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或交易席位,但海外特别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终止其相应的资格。
此外,海外特别参与者应继续符合相应的资格。那些不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应适用于能源中心以终止其资格。
如果海外特别参与者陷入以下任何情况下,能源中心应取消其作为海外特殊参与者的资格。
(1)丧失相关学科资格,例如被主管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监管机构撤销或被宣布进入期货市场的禁止;
(2)通过租赁,抵押等私下转让或处置海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或交易席位;
(3)未能连续三个月进行期货交易,没有合理的理由;
(4)能源中心宣布为市场不受欢迎的人;
(5)法院宣布破产的规定;
(6)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则和严重违反能源中心相关规定的行为。
海外参与者的取消资格过程如图4-3所示。
(4)海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的方式
通过对能源中心的审查后,海外贸易商享有的权利构成了他们参与原油期货的方式。首先,海外贸易商享有的权利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海外特别经纪参与者享有的权利
(1)可以接受海外客户的委托,并根据法规在能源中心进行直接交易;
(2)委托成员在能源中心进行和解和交付服务;
(3)使用能源中心提供的交易设施来获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和服务;
(4)行使根据交易规则上诉的权利;
(5)根据与能源中心签署的协议橡胶期货鑫东财配资,行使同意的权利;
(6)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2.特殊海外非经纪人参与者享有的权利
(1)根据法规直接在能源中心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
(2)委托成员在能源中心进行和解和交付服务;
(3)使用能源中心提供的交易设施来获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和服务;
(4)行使根据交易规则上诉的权利;
(5)根据与能源中心签署的协议,行使同意的权利;
(6)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权利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以下五个模式下参与原油期货交易:
(1)作为交易所的特殊海外专有参与者现货鑫东财配资,参与原油期货;
(2)作为交易所的海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代表海外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仅交易权利,无和解权);
(3)国内期货公司直接代表外国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
(4)海外期货公司通过子审查(一个帐户,一个代码)和混合代码交易参与原油期货;
(5)海外期货公司通过IB参与原油期货。
此外,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接受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的委托,并在能源中心进行期货交易。
外国投资者使用外币帐户和外币作为利润的法规是什么?
在能源中心的批准下,非未来公司成员,海外特殊非经纪人参与者以及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库收据和外币资金等资产作为利润率。
如果处理使用资产作为保证金的业务,则不适用于公司成员和海外特殊非经纪人参与者,应申请能源中心。客户应授权期货公司成员,海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海外中介机构向能源中心申请他们,后者将处理相关的业务程序。能源中心验证并沉积用于边缘的资产。能源中心的清算机构负责处理使用资产作为保证金的业务,并且在每个交易日的截止日期为15:00。在特殊情况下,能源中心可以延长处理时间。
使用外币作为边距的计算方法如下:
美元将用作利润,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换。外汇的和解和销售仅涉及期货交易产生的利润,处理费股票鑫东财配资,交付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在二级代理机构模型下,海外客户的交易利润将由海外经纪人通过其国内期货资本帐户在一定时间段内将其转移回海外银行帐户,并且该交易所将在CNH市场完成;海外客户的损失将转移到CNH市场上的海外经纪人。市场在15:00北京时间关闭后,海外经纪人帐户中的美元将根据当天保证金托管银行的陆上上市价格扣除。
我的国家有哪些法律和法规规定适用于海外参与者?
首先,从事特定品种和相关活动的国内期货交易的海外贸易商和海外经纪机构应遵守“海外贸易商和海外经纪公司管理的临时措施的相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
其次,开设帐户时,海外交易员应遵守“期货市场中客户帐户开设的行政法规”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测中心有限公司的业务规则。
海外特别参与者对期货交易的和解,交付业务和风险控制管理应遵守“上海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和解中心和解规则”,“上海国际能源贸易中心交付中心交付规则”和“上海国际能源贸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风险控制管理规则“法规。
参加原油期货交易的海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接受海外中介机构的委托,并需要遵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成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最后,海外贸易商和海外经纪机构从事我国家内部特定类型的期货贸易和相关活动也必须遵守“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果海外贸易商或海外经纪机构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则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将根据法律进行调查并与之处理。如果需要从海外贸易商或海外经纪机构所在的监管机构提供援助,则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可以基于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例如双边或多边监管合作秘诀,可以进行跨境监管合作。如果涉嫌犯罪,他们将根据法律转移给司法当局,并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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