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规配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的
栏目:金源股票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30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家税务总局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文共6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篇1:国家税务总局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通知,供您详细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本文共有 6 篇文章。 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管四川配资公司,确保征税及时、均衡、足额,现就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股票非交易转让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问题

鉴于非交易转让股票印花税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不明确以及上海、深圳两地做法不同,现明确规定: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不得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 对于赠与等非交易转让行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2、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缴纳期限和库库

根据不同品种股票的交易情况和清算特点,现统一确定证券登记公司代扣印花税的缴纳期限如下: 证券登记公司代扣的A类股票,以一个交易周为一个交易周。付款期。 税款自到期日起5日内缴库,上月扣缴税款自下月1日起10日内结清; 证券登记公司对B类股票代扣代缴的税款折算为两次交易,每周为缴款期,自到期日起10日内缴库,上月扣缴的税款按次月1日起10天内结算; 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的非交易转让税缴纳期限为1个月,并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缴库。

三、加强欠税清理,禁止扣押欠税

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股票交易双方已缴纳的税款。 扣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及时缴库。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不得挪作他用。 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加强管理,不得允许扣缴、还款单位缓缴税款,严禁拖欠税款。 对扣缴机构发生的欠款,主管税务机关必须采取措施限期追缴入库,并按照《税收征管条例》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每月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欠税清缴情况。

4.建立代扣代缴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了解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明确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单位应当提交《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每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证券交易情况》。 《证券交易印花税代扣代缴报告表》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附后),各地印制。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汇总代扣代缴单位报送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代扣代缴报告表》,按月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5、建立定期收入分析制度

证券市场的变化和波动直接影响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 因此,应建立季度和年度收入分析制度。 为了做好收入分析,税务部门必须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建立日常信息联系,了解市场交易情况伞形配资,定期分析市场变化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影响。 除定期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季度报告外,还可以随时针对对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的市场变化进行专题报告。

上述规定自收到文件之日起执行。

附件: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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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比例提取比例的通知

上海市、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活跃,股票交易量大幅增加,证券交易印花税费用快速增长。 鉴于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均采用计算机系统代扣代缴,所需征收费用相对较少。 因此,经研究决定,自1月1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费提现比例由2%调整为1%。

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手续费只能用于与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及财税部门网络建设等项目有关的费用、电子税收征管建设、税务宣传培训等,不得使用。 财税部门和职工的奖金、集体福利等支出。

请遵守。

第三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鉴于各地对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公司”)印花税政策执行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安利公司印花税征收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安利公司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调配产品供应。 由于没有买卖业务,因此不征收印花税。

2、关于安利经销商购买安利产品然后销售给客户的销售模式,由于经销商从安利买断产品然后自己销售给客户,并直接向客户开具发票,因此与安利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经销商。 建立了采购和销售关系。 安利公司与经销商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安利公司各专卖店和经销商所在地计算缴纳印花税。 

3、经销商、销售代表为安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 由于安利公司与经销商、销售代表之间仅存在代理服务关系,不存在购销关系,因此根据购销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各专卖店直接向顾客销售,无需签订购销合同。 不存在印花税应税行为。 不按购销金额或交易文件视为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第四部分:关于证券交易委员会管理的通知

证券公司:

随着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形成、投资产品的丰富、营销方式的变化,证券公司客户数量快速增长,客户结构和客户需求日益复杂多样。 客户服务和证券经纪业务处于同质化竞争阶段。 交易佣金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为推动证券公司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经纪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现就证券公司加强客户服务有关问题现将各证券公司及证券交易委托管理机构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证券经纪业务的本质是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满足客户投资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需求。 近年来,在新的市场条件下股票配资,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模式已从简单粗放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变。 一些证券公司在客户分类、客户适当性管理、服务团队建设、服务产品化、信息技术系统支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初步形成了品牌效应。证券经纪业务。 但也有一些证券公司未能深刻认识到客户服务对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他们对客户服务工作投入不够,导致客户服务人员素质低、专业服务能力弱、服务质量低。 投资咨询产品相对匮乏中山股票配资,信息技术系统配置落后,无法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投资产品和专业服务。 一些证券公司采取低于成本的证券交易佣金水平、“零佣金”等方式吸引客户,然后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提高收取证券交易佣金的标准青岛股票配资,向客户承诺证券交易利润或证券补偿。 交易亏损、贬低同行、进入同行经营场所劝说客户等违法、不正当竞争手段,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需要人才、技术、产品、研发和持续资金投入的支持。 面对市场波动加剧、行业内外竞争以及国际竞争,证券公司应从行业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委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地确立公司的发展定位和战略。 合理制定激励和考核机制,加大对证券经纪业务的战略投入,不断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质量,共同促进投资者权益有效保护和证券经纪业务健康发展。

2、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为强化专业管理能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各证券公司应加大在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战略投入。证券公司要认真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关于客户服务的相关要求,梳理细化客户服务内容,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 ; 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完善客户分类,为客户提供贴切的服务; 加大服务产品研究,探索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真正有效的增值服务; 加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储备和引进力度,建立适应客户服务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服务考核机制; 根据客户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客服人员; 加强客户服务设施建设,保证呼叫中心等客户服务系统合理接通率; 加强客户回访,完善客户服务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客户纠纷。

为鼓励行业加强客户服务和管理,切实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我们将研究制定客户服务指南,内容包括研发投入、信息技术投入、客户服务人员数量、客户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与客户服务和管理相关的客户投诉。 在加工、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应明确行业标准。 我建议监管部门对投资充足、服务良好、证券经纪业务没有重大问题的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价。

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优化激励机制。 在对营销、客服、咨询等直接面对客户的员工考核中,重点关注客户满意度、忠诚度、资产保值增值率、服务产品的客户覆盖率、投诉比例、合规性等指标。员工的职业行为。 ,淡化使用交易量、新开户、新客户资产等指标来考核和激励员工。 从今年开始,我将不再发布市场交易量排名。 未来,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影响力将主要通过证券经纪业务净利润或证券营业部平均净利润来分析和评价。

三、加强证券交易委托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定价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对客户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和“同类服务同等收费”的原则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不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对应的证券交易委托标准。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交易方式、交易量、资产规模、忠诚度、地域等因素和服务成本,确定差别化的分类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证券营业部对证券交易委托的管理还应当遵守住所地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佣金,按照证券经纪服务成本计算。 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应当采用全成本核算方法计算,包括代扣代缴费用、证券营业部营业成本、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直接发生的证券经纪业务费用、公司内部机构发生的费用等。管理和服务部门应当按照证券经纪业务核算。 经纪业务分摊的费用等。其中,代扣代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收监管费、手续费及过户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证券营业部的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租赁费、折旧费、办公费用、业务开发费用和客户维护费用等; 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直接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保护基金费用、第三方托管费费用、席位及交易单元使用费、直接管理经纪业务部的费用等.; 公司管理、服务部门发生的应当分配给证券经纪业务的费用,是指证券经纪业务的研发、信息技术、财务、清算、综合管理等部门发生的费用。

证券公司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代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如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等),其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由证券公司确定。双方通过协商。 证券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和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的证券交易佣金和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在证券营业部公告。营业地点。 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应当在完成备案、公告程序后实施。

四、实施与检查

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交易委托管理的客户服务进行自查和规范,对客户服务的各项措施分级分类实施。采用全成本核算方法计算证券经纪业务的服务成本。 三、规范证券交易佣金征收。 各证券公司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向证监会报送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方案、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测算方案及测算结果。 自1月1日起,证券公司应与新客户明确约定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并通过与客户协商逐步规范现有客户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证券公司要向客户做好证券交易委托自律的说明工作。

证监会将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委托管理工作。 年内,证监会和地方证券行业协会将组织对辖区5%-10%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检查。 在此情况下,存在随意提高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承诺客户证券交易利润或赔偿证券交易损失、欺骗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采用明显低于成本甚至“零佣金”的方式进行倾销、贬低同行、进入同行经营场所等行为。 招揽客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针对证券经纪业务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举报投诉,证监会将组织或委托地方证券行业协会对相关证券公司进行调查。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或从业人员被发现有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提醒、书面提醒、责令参加强制培训、认定其不适合任职、责令公司给予处分。 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以及警告、行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同时,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的相关信息将记入本会会员及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请其审议。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 如果同一公司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同类行为,中国证监会将建议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户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将移交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0 年 9 月 30 日

【关于证监会管理的通知】

第五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上海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问题特此澄清如下:

1.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政企脱钩、企业(集团)重组、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变更、国有企业改组、盘活资产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 对于股权无偿转让稳赢配资,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二、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情形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仍应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转让股份面值,税率为4 ‰。

三、第一条范围内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由企业(单位)和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所附《证券(股票)临时豁免审批规则》的要求办理。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交易印花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本通知自收到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或单位报批的条件和必要文件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范围,需要暂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企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报告。以下要求:

(一)转让方企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企业(单位)地址;

(二)受让方企业或者单位的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地址;

(三)转让的股份数量、金额、转让方式、审批部门以及申请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理由;

(四)申请报告应当附有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1、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批准文件;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无偿划转国有股权受让企业(单位)的公司章程;

4、国有股权无偿受让受让企业(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拟向社会公告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公告副本。

2.税务机关审批程序

(一)国有股权转让或无偿转让的企业(单位)应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提出临时免税申请;

(二)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审核提出税务处理意见,并将审核材料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家税务局,送证券交易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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