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配资公司-股东怒批券商机构“杀熟”,交易佣金率相差10倍!
栏目:金源股票服务 发布时间:2024-05-01
A股近期大幅调整,股民纷纷“捂紧钱袋子”,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更加在意,有投资者怒斥机构“装聋作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不必要的“高额”佣金,更重要的是内心受到欺骗。近期

近期A股出现较大调整科创板配资,投资者捂紧钱包,更加关注证券交易佣金率。 一些投资者愤怒地指责机构“装聋作哑”,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高额”佣金。 更重要的是内心被欺骗。

近日,一位70后普通投资者孙先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反映,他在中泰证券开户20年来,证券交易佣金率呈现下降趋势。 但由于他并不知情,机构并没有主动告知他。 通报称,其网上账户的交易佣金费率为2.4‰(千分之二、四),而目前为0.3‰(千分之三)股票配资宝,差价接近10倍。

证券行业人士也承认,这种现象很普遍,像孙先生这样因为无知而不断被收取高额交易佣金的投资者还有很多。 那么,机构是否有义务主动告知股东佣金率下调的情况? 在此期间收取的超额交易佣金可以退还吗?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孙先生提到的中泰证券淄博临淄片区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 对方表示,公司有规定,不方便接受采访。 欲了解此事的更多详情及事件处理进展,本报记者向中泰证券发出采访函配资318,但尚未得到回复。

对于这种“行业通病”问题,多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明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证券交易佣金最高限额下调。 但实际上券商不会主动告知投资者佣金减少的情况。 目前尚无足够的法律依据让投资者要求退还此前较高的佣金费用。 建议他们尝试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和调解对接机构提出相关合法合理诉求。 但调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需要调解双方公平、自愿地进行。

20岁顾客深感“被骗”

据上述投资者孙先生介绍,他于2002年在中泰证券(原名“齐鲁证券”)淄博营业部开户,至今已20年。 他已经有15、16年没有去过销售部了,这期间也没有和他互动过。 客户经理沟通,并不知晓市场交易佣金整体下降。 近日,他偶然得知,他在销售部交易收取3‰(千分之三)的交易佣金,对网上交易收取2.4‰(千分之二)的交易佣金。 然而,中泰证券目前的新客户只收取万分之三的交易佣金,相差十倍。

孙先生是一名办公室职员。 在佣金从“1000%”下调至“10000%”之前,他并没有过多关注市场情况。 他开户的机构没有主动通知他,20年来一直按2.4‰(20000%)收费。 第4点)交易佣金。 虽然资金不多,但他算了一下2021年的佣金费用。900万以上的交易量,中泰证券向他收取了21929元淄博配资,如果按照0.3‰(万分之三)计算,应该收取2741元。元,两者价差为19188元。

“最近我联系了工作人员,他们承认这其实是一个普遍现象,像我这样的还有很多,但这些投资者并没有过来询问和沟通。同时,他们也明确表示,他们没有如果投资者不主动沟通,他们不会主动改变佣金比例杭州配资,也不会退还之前多收的费用。现在他们可以为我降低费率(至0.2‰000%)。 ”。 孙先生表示,他很生气,感觉自己被骗了。

行业普遍不主动提示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截至2022年2月25日,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突破2亿大关。 交易活跃度和交易量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钱袋子”。 近年来,券商间的经纪业务战愈演愈烈,股票交易佣金不断降低。

在A股投资结构中,普通投资者(散户)占很大比例。 上述孙先生事件或许反映了行业内的普遍现象。 对于开户时间较长的老投资者来说,如果不主动关注佣金率变化,机构不主动沟通通知变化,往往“蒙在鼓里”,由于信息“盲点”而产生不必要的交易佣金。

对此,某中小券商运营部负责人刘峰(化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所签订的佣金收费协议基本是“永久性”的。 投资者没有申请佣金调整,机构基本不会主动。 我们会通知您,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更改佣金率。 这其实是一起常见的“行业灰色事件”。 除非投资者与券商关系“良好”,否则工作人员可能会主动提醒投资者降息事宜。 尤其是在券商大战的今天,为了吸引新客户,券商机构纷纷下调费率。 降息幅度实际上是“可以协商的”。

刘峰进一步表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激烈,成本为0.9%。 现在佣金普遍下降到1.5%到2.5%。 佣金利润实际上正在被压缩,他的机构也在积极向财富管理转型湖南股票配资,更重要的是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引导”资金等其他业务,以实现公司增加收入的目标。 但转型的背后需要的是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一般来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甚至是故意的,很多老牌炒股部门就靠如此高的股价生存,投资者很难要求赔偿。” 业内人士陈超(化名)也向记者表示,投资者要求赔偿相对困难。 相对而言,过去此类案例较多,现在投资者更加“老练”,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获取佣金费率下调的信息,沟通后更改费率。 现在这种事情更多的体现在一些很老的销售部门或者很老的投资者身上。 一般来说,经纪机构在开发客户时,都会明确说明费率。

相关费用可以退还吗?

从法律法规来看,证券交易佣金普遍降低。 证券公司有义务告知投资者吗? 由于机构“未能主动”通报情况,投资者能否要求退还此前较高的佣金费用?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文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明确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重要事项。在其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 但事实上,券商不会主动告知投资者佣金减少的情况。 “如果券商故意告知投资者虚假佣金,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收费标准,导致投资者基于误解支付佣金,投资者可以向券商请求退款,或者请求法院、仲裁机构撤销佣金条款。 ”

北京德和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耀华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佣金收费标准的通知》 《证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2年发布)]21号规定,证券交易佣金实行上限下浮制度。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的千分之三(千分之三),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在实际操作中,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一般由客户与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自由协商后通过开户文件确定。

在当前佣金率不断降低的背景下,券商等金融机构有义务履行股东告知义务。 这既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81号)明确规定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要求,也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还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费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设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有责任履行对投资者的相关告知义务,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充分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告知办理费用的范围。

白耀华进一步解释称,目前投资者要求退还此前较高的佣金费用尚无充分的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行业惯例,投资者对佣金支付标准有异议并要求调整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出请求。 书面申请按照双方商定的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我们建议投资者可以尝试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的和解及诉讼对接机构提出相关合法合理的诉求,但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双方公平、自愿地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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