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请参见《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千兆网络2023年年报》科技有限公司” 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2023年度监事会的聘任、运作、日常监督情况以及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合法经营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网络推广公司,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介绍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2023年末财务状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4,851,388.03元,同比下降1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同比下降22.9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显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119,212.3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81,486,077.30元网络推广,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 截至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530人、692人、855人。 研发投入持续加大; 此外,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销量有所下降。 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后续发行储备项目可能投资、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公司计划2023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023年9月27日,公司实施并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 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82%。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进行评估,认为资金充足,本期适合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本期现金分红累计额不得超过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5)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定的产品。 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循环使用。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的公告》同日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关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6)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同行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公司薪酬体系领取薪酬。
(7)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情况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和运营。 结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师,任期一年。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平市场定价原则和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252万元。 预计2024年审计费用较2023年变化不会超过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网上公告附件
《厦门技嘉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 文件归档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别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023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04亿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82%。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决定2024年中期(含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显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119,212.3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530人、692人、855人。 研发投入持续加大; 此外,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销量有所下降。 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后续发行储备项目可能投资、海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回购计划执行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决定。
2023年9月27日,公司实施并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 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82%。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进行评估,认为资金充足,本期适合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本期现金分红累计额不得超过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实施决策流程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7人。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会议3人。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 文件归档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别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吉比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会议次数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
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18日15:00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制度、起止日期、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在线投票于2024年4月18日开始和结束
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 13:00-15:00; 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及沪港通投资者的表决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再融资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沪港通投资者相关账户的表决,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进行业务》等相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情况
不适用
2、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有表决权的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报告。
(一)每项提案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相关公告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单独披露。
(二)特别决议案:8项
(三)关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五)优先股股东参与投票的议案:无
3、股东大会表决时的注意事项
(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的公司股东,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到网络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投资者首次登录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参见网络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可行使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类优先股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与。 表决后,视为全体股东账户下所有同类别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均投了相同意见。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投票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普通股和同一种类优先股的投票意见均以各类别、种类股票的第一票为准。 以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本所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必须对所有提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会议参加人员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详情),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会议表决。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报名方式
(一)参加现场会议报名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信息;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以及委托人的证券账号和持股信息。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和股权信息;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应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或RQFII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受托人的编号及持股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三)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8:00)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梁丽丽、蔡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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