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和要点
栏目:股票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31
网络推广服务费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文/叶全华

电商商家在经营互联网产品时需要购买促销服务,用于店铺维护、消费者信息分析、店铺及产品的推广。 它包括两项基本服务,即信息技术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

1、主要区别

虽然两项服务均需缴纳6%的增值税,但门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完全不同:信息技术服务费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而广告服务费则需要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宣传费一并计算,必须在规定限额内扣除。

企业所得税广告费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包括:

1.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准予扣除;

2.生产、销售化妆品、药品、饮料生产(不含酒类饮料生产)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准予扣除;

上述一叶二类企业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烟草企业发生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网站推广,不得扣除。

2. 延伸要点

对于提供服务的单位,信息技术服务费可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和研发费用计算,而广告服务还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将广告服务转变为信息技术服务网站推广,对双方都有利。 于是,一些纳税人故意模糊两者的界限,将广告服务费当作服务费来计收。 显然,这种行为违反了税收法规。 一经查实,将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3. 政策定义

当然,也有人对两者认识模糊,需要从增值税的角度予以澄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和其他技术来产生和收集信息。 、加工、加工、储存、运输、检索和利用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经营活动。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与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一般在电商公司购买的技术服务费主要包括店铺维护、客户信息拾取、销售信息整理、整理、分析等。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片、路牌、海报、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形式,向顾客提供产品、商业服务、文化和体育节目​​或公告、声明进行委托事项的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等经营活动。 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发布、播放、宣传、展示等。一般主要用于电商企业宣传产品和店铺。

根据现行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有资格要求和规范。

因此,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接收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明确区分,切不可混淆,以避免税务风险。

文章原创于金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http://haimianbe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