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详情
计价币种:人民币(外币可作为保证金)
价格含义:净价交易——报价不含关税、增值税等。
交割方式:保税交割-保税油库、仓单交割
参与对象:国内外投资者
交易对象:中等品质含硫原油,基准质量为API 32,硫含量1.5%。具体交割油品种及升贴水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能源中心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交割油品品种及升贴水。
本合同所称原油是指直接从地下天然油藏中提取的液态烃或其他天然形式的混合物。
最后交易日:原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为了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市场风险,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对法定节假日最后交易日进行调整。例如期货行情鑫东财配资,临近最后交易日且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之间连续三个以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决定提前或推迟最后交易日并予以公告提前。
指定交割油库:由能源中心指定,另行公告。
原油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中质含硫原油
交易单位
1000桶/手
报价单位
元(RMB)/桶
(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最低报价
0.1元(人民币)/桶
限价范围
不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同交割月份
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接下来的8个季度月份
交易时间
上午9:00-晚上11:30、下午1:30-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交货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交货质量
中质含硫原油基准质量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交割油品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交货地点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同价值的5%
发货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SC
上市机构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注:交易代码SC是原油(CRUDE或SOUR CRUDE)的英文缩写。
二
交易的基本原则
1、结算货币
基本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外汇资金(目前只有美元)、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很少使用)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保证金,统称为所用资产为保证金。
只允许使用美元作为抵销保证金。若当日收盘后结算单出现亏损,可将美元兑换成相应的人民币进行支付。外汇兑换金额以实际损益为准。兑换金额没有限制。
2、当日无债结算系统
手续费、损益、税金及其他费用均从货币资金中扣除。这里的货币资金明确表示人民币资金存放在交易所的部分。
三、委托结算基本概念
境外经纪参与者、境外期货中介机构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为其办理结算,境外经纪参与人、境外期货中介机构应当为其客户办理结算。期货公司会员与境外中介机构、境外经纪参与者之间的资金交易需通过其专用资金账户以及境外经纪参与者、境外经纪机构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三
适当性制度
保证金资金
交易记录
其他
测试
个人客户
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外币
至少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国内模拟交易
或者
近3年境内外期货交易记录超过10条
没有交易的禁止/限制;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企业客户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并通过相关测试
组织客户
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
账户设置
能源中心:在存管银行开立币种专用结算账户。
境内会员:在存管银行按币种开立专用保证金账户。
境外参与者:在存管银行开立币种专用期货结算账户(NRA账户)。
境内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币种期货结算账户。
境外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货币专用期货结算账户,但资金必须到达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后方可使用,并遵循“同账户存取”的原则。
在此提醒您:境外经纪参与者和通过境内会员代理的境外期货中介机构必须在境内开立NRA账户。
主体
指定存管银行账户
能源中心
专用结算账户
人民币、外汇
于指定网点营业
成员
专用保证金账户
人民币、外汇
在指定网点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
-海外经纪机构
-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海外中介机构
外国商人
-境外特殊非券商参与者
-境外法人和自然人
期货专用结算账户
人民币期货结算账户
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
国内客户
期货结算账户
仅限人民币
五
存款和取款要求
所有外汇资金存取款均须通过指定存管银行的银期转账系统办理。
结售汇:
对于会员(接受客户结售汇指令/开户时根据客户委托兑换利润部分)或能源中心(强制结售汇)发起的结汇指令原油期货鑫东财配资,存管银行将办理收到指令后按照当时的汇率进行结算和销售。外汇,调整会员或能源中心的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余额,并将结售汇信息反馈给会员或能源中心。
注:会员在同一银行同一时间办理结售汇期货开户鑫东财配资,采用同一汇率。
1.银行转账
支持多币种银行转账
可以按币种设置转账限额、银行转账限额、每日转账限额。同一投资者不同币种的资金使用不同的限额。盘中美元和人民币分别根据可提取资金算法和转账限额决定是否允许存取款。和现在的银行转账是一样的,不过是分币种的。美元质押兑换人民币的资金无法提取。
2.银行期货交易所(独立于银行期货转账)
货币兑换是指向银行申请并折算当日汇率后,将投资者账户中一种货币的资金转换成投资者账户中另一种货币的实际资金的操作。它与货币质押不同:货币质押是一种临时贷款。后期仍需归还,不会发生资金实际变化;兑换是利用交易所的兑换额度进行实际资金的转移。并且只提供盘后兑换,不提供日内兑换。
六
每日结算
1. 结算流程
收到期货公司会员的交易数据后,进行预结算,然后根据客户的实际交易结果、盈利币种等确定每个客户的结售汇金额,然后进行客户的结算存管银行将详细的结售汇数据发送给存管银行,存管银行据此完成结售汇处理数据和调整会员美元专用资金账户和人民币专用资金账户余额,收到银行反馈后对客户进行日终交易。计算于结算当日完成。
结算后,期货公司会员、能源中心、存管银行须向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交数据。结售汇数据次日即可提交。
2、结算系统
结算币种:人民币
保证金制度
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要求)
用作保证金的资产:外汇资金(初始为美元)、标准仓单等;
当日无债结算系统
当日所有合约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交割货款等均一次性净转;
委托结算
境外特殊参与者:应当且只能委托一名会员进行结算【委托结算协议】
境外中介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进行交易结算【期货经纪合约】
七
送货
1、交割结算价
原油期货交割结算价是原油期货交割结算的基准价格。交割结算时,买卖双方以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加上不同交割油种的升贴水。
A原油保税标准仓单持有人申报的完税价格计算核准的依据是保税交割结算价。到期合约保税交割结算价的计算公式为:
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
若B期转现金使用保税标准仓单,则结算价计算公式为:
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结算价
C、期转现使用非标准仓单的,交割结算价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为准。
2. 发货方式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两大原油期货WTI采用实物交割;而ICE的布伦特原油期货则采用布伦特指数进行现货交割。其能够采用现金交割的主要原因是其依托于英属北海发达的原油现货市场以及源自现货市场的众多布伦特原油衍生品。据统计,国际原油现货贸易中约有70%甚至高达80%采用布伦特价格体系作为定价依据。因此,根据现货价格编制的布伦特指数具有权威性,能够得到市场的认可和接受。
但在我国境内外汇鑫东财配资,原油贸易需要经营许可证,不能自由流通,因此没有现金交割的价格基础。同时,我国期货市场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实物交割可以保证期货不脱离现货市场。
从保税和缴税的角度来看,原油期货采用保税交割。一方面,虽然原油在我国不能自由流通,但我国沿海及周边国家存在一定量的保税贸易;另一方面新股鑫东财配资,也对标国际标准。国际原油贸易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从仓库交割和工厂交割的角度来看,原油期货采用仓库交割,因为目前能源中心没有海外仓库,可交割的油种大多是中东原油,所以不存在原油工厂的概念仓库。
根据原油期货合约交易的不同时期,允许通过期转现进行实物交割。若交割方采用期转现方式,需提前申报并撮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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