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对新浪微博经营者起诉广州简亦迅公司
栏目:金源最新资讯 发布时间:2024-04-19
1月16日,广东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 API接口(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件尘埃落定。

1月16日,广东法院审理了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获取数据进行交易、转售的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诉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盟创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盟公司)诉广州简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简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简易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认定简易讯公司非法获取新浪微博后台数据通过技术手段直接倒卖牟利,构成对微盟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予以全力支持。 驳回微盟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的索赔,驳回简易迅公司的全部上诉。

业内专家表示,本案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认可和保护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数据资源处理者依法独立控制、合法利用所持有的数据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权益。和法规。 对数据采集和后续利用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爬取数据被诉侵权

通过微盟公司的持续运营,新浪微博已成为中国颇具影响力的社交平台。

2020年,微盟公司发现简易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向外界提供11个微博付费API数据接口,用于抓取、存储、出售微博数据。 具体来说,简易迅公司规避了微盟公司对“V+会员付费阅读文章”设定的技术保护措施,抓取了付费阅读部分非付费用户无法浏览、存储和出售的内容,并向特定客户提供数据抓取。 获得服务。 简一迅公司还以“微博API”作为百度竞价排名的搜索关键词,并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使用“微博及图片”商标。

微盟公司认为简易讯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遂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简宜讯公司停止侵权。 ,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费用50万元。

简易讯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以及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其运营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在相关用户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针对微盟的诉讼,简易迅一审表示,已停止微盟关于将“微博API”作为百度竞价排名搜索关键词以及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微博及图片”商标的侵权指控。 的行为. 对于微盟公司提出的其他侵权指控,简易讯公司辩称,新浪微博基于HTTPS协议向匿名用户提供官方API接口,通过该接口可以获取新浪微博数据。 同理,新浪微博数据也可以获得“V+会员付费阅读文章”。 简易讯公司既没有通过不断改变IP地址和微博用户账号的方式获取新浪微博数据,也没有破解微盟公司为“V+会员付费看文章”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获取付费博文,也没有使用任何爬虫技术从新浪微博获取数据。 因此,简易讯公司不构成侵权。

最终赔偿20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简易讯公司被诉行为构成对微盟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微盟公司2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并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简易讯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微盟在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微博数据,以及维护微博平台的数据安全和运行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技术、人力等成本。 部分微博数据享有独立控制、合法使用、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结合本案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技术原理,可以认定简易讯公司未经许可,在新浪微博平台上采集、存储、出售数据​​。 从数据类型和规模来看网络推广公司,简易讯公司抓取的后台数据远远超出了普通微博用户正常可见的范围,其中包括“V+会员付费阅读文章”等特定付费用户浏览的数据,超出了简易讯公司自身数据业务正常发展所需的合理范围。

从行为方式、手段、目的和后果来看,简易迅公司通过不断改变IP地址、微博用户账号等方式向微博服务器发送数据请求,骗取微博服务器专用授权将数据传输至微博服务器。用户的数据接口调用权限因此规避了微博服务器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获取了其无权调用的数据,并直接转售牟利,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违反了公平原则。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违反诚信和商业道德,扰乱数据市场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网络推广公司,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网站公布的数据,简易讯公司使用微博数据超过21亿次。 按照公布的1元/100次收费标准,可以认定简易讯公司违法所得超过2179.79万元。 考虑到简易讯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繁多、使用恶意技术手段、持续时间长、损害后果严重等因素,微盟公司提出的2000万元索赔将得到充分支持。支持的。

据此,广东高院作出上述二审判决,驳回简易讯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加强数据保护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体系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导下,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探索完善数据等基础体系财产权。 该案是广东法院审理的首例案件,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转售的案件之一。 数据竞争纠纷中较高赔偿金额的判决颇具典型性。

该案二审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认定,案件中非法调用服务器数据接口抓取数据是因为简易讯公司对抓取的数据没有控制权。 直接倒卖数据牟利,这在以往涉及数据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中是很少见的。 正因为如此,微盟公司可以通过插入特殊字段来提供证据。 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案与以往抓取网页数据的行为特征不同,涉及更多的数据流通交易的法律评估和价值引导。

“本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内,探讨经营者对其持有的数据资源享有哪些权益,以及其他经营者抢占、使用平台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数据。 “如何平衡数据的强力保护和有序流通等关键问题。”王晓明进一步解释说,在具体判断中,阐述了数据获取和后续使用合法性的判断标准,即获取和使用应“获得数据”。 “做对、用得对”,既充分保障和鼓励数据的生产、积累和持续供给,也有利于促进数据合法、安全、高效、便捷的流通和利用。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提供司法实践维度。 最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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