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汇鑫股票配资-曾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栏目:股票配资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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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 人力投入、物质资源配置、财力投入必须转移到乡村振兴上。 这为当前和未来农村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内涵

农村金融服务涉及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较多。 实践中,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包括县内普通消费者、小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等。 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对农村金融服务有不同的需求。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力军,拥有最强的竞争力。财务需求。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具有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南京配资,必然需要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与之相适应。 基于供给和需求双方,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从供给侧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多元化的服务机构体系,包括商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金融组织(如农村合作社)和部分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等)。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从需求侧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涉及支付、信贷、储蓄、保险、理财等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类型。 随着农产品期货(或期权)与农业保险的结合模式日益受到关注,期货(或期权)等金融产品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强。

总体而言,我国需要建立和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是一个机构多、功能齐全、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高度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多元化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差异化需求。 优势互补、管理科学、监管有效、充分竞争、普惠包容、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当然,无论关注供给侧还是需求侧,完整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都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 从实践来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三个重要方面:一是支付体系建设。 完善支付体系是金融体系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密度和数字支付的普惠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2、是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信贷的支持。 优化信贷环境是农户获得贷款的关键; 三是政策法制环境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健全法制生态的规范和保障,也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政策环境和法治 法制环境的改善与农村金融的发展相辅相成。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机构类型日益丰富、多元化。 截至目前,已形成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型银行)。 )、新型银行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社)、非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融资担保、租赁、证券公司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各类机构差异化、协同发展的机构系统。

银行机构。 中国政府于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并实施了“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粮食收储、棉花、石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国民经济主要中小型企业。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开展中长期信贷和投资等金融服务。 近年来,普惠金融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国家开发银行重点发展领域。 2022年7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政策,通过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支持适度超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

2017年5月,原银监会等11部委联合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商业银行结合实际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中央强调,发展普惠金融要把金融重点向农村倾斜。 同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主要银行均成立普惠金融部门。 2018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别成立农村金融部和农村金融部。 当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2019年底,建设银行在国有大行中率先成立乡村振兴事业部。 此后,各大国有银行纷纷设立相关部门(或独立或与普惠金融部门联合)。 各大国有银行在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发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再次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农村信用社系统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2003年开始,我国启动了第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 许多信用社改制为县域统一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随后,进一步明确农村商业银行应作为信用社改革的主攻方向。 。 在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农村信用机构的经营趋于商业化。 以股份制公司作为改革的主方向,与外部环境的变化是一致的。 但本轮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潜在风险开始暴露。 2020年,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印发《中小银行深化改革补充资本工作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2022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成立,标志着新一轮国家农村信贷改革正式启动。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农村信用社系统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1596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577家。

新的银行机构。 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推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试点7家小额贷款公司。 2006年12月,银监会开始试点新的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具体试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基金。 随后,针对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 2008年,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随后一大批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 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村镇银行1651家、农村互助基金39家、贷款公司13家、小额贷款公司6054家。

非银行机构。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特别是2007年中央对试点地区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后,各地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行业蓬勃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包括专业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互助社、农业再保险公司在内的农业保险机构体系。

除保险外,政策性农业保障体系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21号)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此后,已有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完成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在省级农业担保机构的基础上,2016年5月成立了国家农业担保公司,为省级农业蒲公英公司提供再担保业务。全国农业保险公司以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着力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持依法经营,实行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在保证自身信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增加省级机构信用,推动省级机构不断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担保的规模和数量。

农村金融机构供给快速增加,农村金融服务规模不断壮大,服务种类不断丰富,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方面,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专项支付服务不断创新。 此外,移动支付服务进一步覆盖农村地区,有效缓解农村支付服务数字鸿沟、金融排斥等问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户信用信息系统270个。 累计建立信用档案1.9亿户,其中信用评估1.33亿户。 此外,截至2020年底,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收录了大量农村信用信息,涉及办理农户贷款的9976.9万自然人、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业和其他组织61.5万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 农村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广泛运用上述信用信息,有效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风险。 涉农信贷方面,截至2022年9月末,各类银行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超过43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加25.6万亿元。农业保险方面,截至2022年9月底,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达1059亿元,继续位居全球第一。 2012年至2021年,农业保险为农民提供的风险保障从0.9万亿元增长到4.7万亿元,十年间年均增长20.2%。 截至2022年9月底,我国农业保险覆盖主要农作物21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 投保农作物品种达210多个,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 。 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保险赔付金额也在快速增长,从2012年的148.2亿元增至2021年的720.19亿元。金融市场方面,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首发上市、上市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再融资; 二是支持涉农企业发行债务工具和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截至2020年底,涉农企业累计发行债务工具1.58万亿元,金融机构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444亿元。

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总体来看,过去一段时期,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能配资,但仍存在法律保障不完善、金融机构差异化定位和协调不够、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等障碍。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不健全等,导致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融资成本高、金融服务差等诸多问题。 在乡村振兴全面战略要求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任重而道远。 具体来说,今后重点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立法,完善政策法律支撑框架。 首先,要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相关法律政策,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和调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现有农村金融法律体系,扩大农村金融立法覆盖面。 配合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农村金融立法,结合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农民房屋产权结合起来,抵押贷款业务依法管理。 二是完善金融政策体系股票配资月配南京配资,进一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将涉农信贷业务纳入信贷政策导向考核建立信用风险补偿基金,强化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 农村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供给的正向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 最后,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差异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微信配资,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兴合作金融组织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建立竞争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促进各机构间分工协作。 建立分工合作、政策性金融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优势、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政策性银行要明确乡村振兴职责,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战略的优势,利用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的特点,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发挥国家队的骨干作用。粮食安全和扶贫。 国有大型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专业金融供给机制,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网络优势、资金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线上线下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出更多无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 -免费、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中小机构要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体作用。 以支农和小微企业为重点,资金投入和使用要聚焦涉农业务配资与杠杆,突出专业服务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县域农村。 金融机构运作的独立性和规范化程度。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基层覆盖和集聚农村闲置资金的作用,继续推进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改革,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强化独立法人地位淡化农村信用社在人事方面的作用。 、财务等行政管理职能。 非银行机构方面,继续发挥保险、农保体系的分散风险作用,进一步完善银保、银保合作模式,撬动更多商业资金投向农村。 鼓励证券、基金、期货、债券等金融资源重点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股票、证券、期货等非信贷机制在乡村振兴投资保障机制中的作用,拓宽乡村振兴投资保障机制。乡村振兴的资金来源。

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加快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和移动支付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建立更加精准的农村金融信息管理体系。 加快农村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农户信用评级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银行主导、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信用小镇、信用村、信用用户创建活动。 积极推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和共享机制,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作用。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功能。 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促进信息、信用、农村信用联动。 完善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提高农村各类经济主体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大力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的普及应用。 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农村延伸,支持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开展业务,积极推广移动支付等满足农村农民需求的新型支付产品。 推动支付结算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态有效延伸,支持农民提现服务和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子商务、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建设.、提升服务点网络价值,促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可持续。

四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优化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产品对农业产业链的适应性,合理设定农业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 构建针对农业产业链生产、销售、运输、拓展等环节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在规模等各个节点提供有效的服务; 对小额、分散信贷需求灵活设定还款条件,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和首贷业务。 二是创新农村贷款抵押、质押方式。 扩大农业农村抵押贷款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农民住房产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 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产权、集体林权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抵押融资。 推动企业工厂和大型农机、大棚、养殖圈舍和活畜禽、动产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险融资等信贷业务,加快形成综合性、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押贷款和信贷服务。质押融资模式。 三是科技赋能农村金融创新。 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推动科技赋能农村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充分发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促进涉农信用数据积累和共享,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提高涉农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担水平。 监测、预警和响应能力。 以科技为支撑,建立农村经营主体大数据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提高信用贷款比重。 围绕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居民的生产经营、生活场景,运用科技手段打造农村数字金融场景和生态,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供给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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