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配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栏目:股票配资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提供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业强国建设,在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对强国的金融供给。

《意见》强调,金融机构要主动满足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装备改造、技术升级的融资需求,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跨省市捆绑,统筹建设多元化还贷渠道。 加强对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金融支持,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融资支持,加大对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资源投入。 优化和谐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金融服务,提高新公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脱贫群众的金融支持力度,继续深化金融机构精准帮扶工作。

《意见》明确,要加强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形成综合金融支农体系。 强化金融机构组织职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提升保险保障服务能力。 完善农村产权确权发证、抵押登记、转让交易、评估处置机制,推进融资配套要素市场化改革。 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切实提高农业强国建设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截至2023年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6.4%。 下一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推动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供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随附的: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银发[2023]9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供给保障,科技装备雄厚,业务体系强大,产业韧性和竞争力强。 建设中国特色农业强国,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锚定目标,凝聚能量,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供金融服务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

(一)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金融支持。

围绕新一轮千亿公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增产工程和吨粮田创建,加强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装备改造、融资需求对接。技术升级等,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重点抓好大豆和油籽生产、生猪和“菜篮子”工程、扩大油茶种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持续加大信贷投放。 以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收购、销售为切入点,满足农业投入品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采购农业投入品的流动资金需求。 推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市场化粮食收购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足额发放储备金和轮换贷款。

(二)加强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

按照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聚焦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在贷款对象、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政策优惠,探索推广全区综合整治等模式。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升级。 积极梳理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中小型水库建设、引水工程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完善一对一项目融资计划,增加中长期贷款。 鼓励各地跨省市捆绑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建设多元化还贷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我平衡和可持续经营。

(三)继续加大对种业振兴的金融支持。

完善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机制,精准满足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重大生物育种项目、国家联合育种研究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创新品种权(证书)、养殖生产设施设备等的中长期贷款投入,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繁育、精深加工、推广销售等方面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用好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大资金投入。

(四)提供金融服务,构建多元化粮食供应体系。

树立大粮食理念,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生物资产抵押、质押信贷产品种类,助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一体化、多产并举的多元化粮食供应体系。强调植物、动物和微生物。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积极满足规模化标准化稻渔一体化、大水域生态渔业、陆上深海养殖渔业建设、远洋渔业资源开发等领域信贷需求,加快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

二、加强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五)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提供金融服务。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加大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金融支持。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的特点,加大中长期贷款力度,更好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为国家实验室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提供支持。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 为平台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六)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和先进农机研发的资金支持。

依托设施农业现代化和推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等方面的投入,水稻集中育苗中心、化学育苗中心等蔬菜集中护理财政支持。 鼓励扩大农村资产抵质押范围,满足大型智能农业机械装备、适合丘陵山区的小型机械和园林机械、适合小型农机装备研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和中型农民。 稳步发展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促进先进农业机械设备推广应用。

(七)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在种植业碳汇汇积累、养殖业减排减碳、绿色农机研发等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信贷支持。 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专项信贷产品,探索排放权质押、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贷款业务。 探索多元化林业贷款融资模式,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加强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加大对有条件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三、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

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原产地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原产地冷链配送中心、优质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助力市场流通体系与仓储有机衔接、运输加工布局。 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连锁白名单确认、应收账款确权、设立购销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提高融资可得性面向企业农户和链条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优化进出口贸易和外资金融服务,加强国际合作,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粮商大户。

(九)推动现代农村服务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

充分挖掘农村多元价值,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力支持农村餐饮购物、旅游休闲、养老育幼等生活服务业发展。 增加中长期贷款,合理满足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的融资需求。 依法依规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探索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业务审批、风险控制等信用管理机制,支持“数商兴农”和“互联网+”项目建设推动农产品从乡村走向城市,助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采、定制生产、预制菜肴等新产业新业态。

(十)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壮大。

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产品,依托当地农业农村资源,通过“一链一策”提供“地方特色”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综合运用专户闭环管理、还款来源整合、建设单位优质资产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积极满足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十一)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收入。

重点针对制造加工、物流快递、家政服务、餐饮、建筑等农民工就业集中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社保缴费、职业技能培训、稳定就业救济等纳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范围。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继续加大返乡创业园区和农村创业孵化培训基地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企业并找到就业机会。 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满足农民工创业信贷需求。

四、优化金融服务和谐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十二)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鼓励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加大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的信贷支持。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周期等,创新匹配度高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合理满足农村大户的需求。规模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等资金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组建银团等方式联合起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财政支持。

推动金融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社会救助等县域民生体系互联互通长沙股票配资,打造功能一体化、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窗口,提供金融政策咨询、融资需求处理、金融指导等服务股票如何配资,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十四)提高新公民金融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公民信用状况,创新适应性强的信贷产品,提高金融供给质量和金融服务公平性。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信息共享和公共数据直接对接,丰富“金融+生活+政务”的市民金融服务新场景。 鼓励利用信贷、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手段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力度。对新公民等群体租赁住房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力度支持。 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新公民就业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

(十五)完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

完善农村电商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优化县域消费信贷审批和风控管理,提高消费金融可及性。 鼓励通过网上办理、免息分期等方式稳步推广低门槛、小额、纯信用的农村消费贷款,针对县域各类消费场景提供个性化信贷产品,将金融服务嵌入衣食住行、食品等领域。 、住房和交通。

五、加强、巩固、扩大金融对脱贫成果的支持

(十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支持。

结合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科学制定授信计划,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贫困地区承接和发展更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庭院经济。 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将持续不减。 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县域存贷比,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加大对安置区后续发展的资金支持。 扎实做好脱贫人员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管理,严禁“家庭贷企业”。 研究规划过渡期后金融连续性支持政策,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分级分类金融服务,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常态化欠发达地区财政救助机制。

(十七)深化金融机构精准帮扶工作。

承担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把定点帮扶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农业强国、干部培训的重要平台。 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组织优势和社会合力。 创新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确保结对关系调整优化和平稳过渡,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底线以落实金融政策、实现普惠金融、示范带动厦门股票配资,打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信用价值提升、风险有效防控,助力受助地区农业全面提升、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六、加强对农业强国的金融供给

(十八)强化金融机构组织职能。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加大业务范围内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资源、机制、技术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协同,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地,重点支持农业和小企业,加强对“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省级联社职能转变,规范履职,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结构重组,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增强“三农”服务能力。 “金融服务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在园区、社区增设服务乡村振兴、新公民等群体的特色网点,推动基础服务向县域村延伸。

(十九)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等,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种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 推动“融智融商一体化”有机结合,探索“党建共建+财专员下乡下村”模式,创新打造招商引资、产融结合综合服务平台。销售对接、融资支持。 继续推动国民储蓄债券向农村转移,丰富适合农村居民的金融产品。

(二十)提升保险保障服务能力。

逐步扩大水稻、玉米、小麦全额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开展大豆全额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鼓励渔业保险发展。 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探索开发生猪、奶牛等养殖收入保险产品。 进一步丰富小农特色农产品收益保险、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优化“保险+期货”,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支持保险机构扩大农村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不断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量。

七、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一)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依托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惠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点布局,扩大偏远农村、山区等金融服务半径,推动金融与快递物流、电商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共建等,形成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畅通“四流合一”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农村普及。

(二十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各地和金融机构共同建设涉农公共信息数据平台,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多方采集和分类保护机制,强化数据使用有效性和数据存储安全。 继续创建“信用用户”、“信用村”、“信用镇(镇)”,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整村信用、全村担保。 金融机构要在利用征信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一条龙数据共享的作用,用好国家综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评价和授信审批联动机制,更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合理融资需求。 鼓励各地建立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营造良好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三)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结合农村金融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推动将金融素养教育、反诈骗反赌宣传、金融知识等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课程,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公共教育公益慈善,创新开展“金惠工程”、“金教育工程”等公益项目。 继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群体维权通道,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优化金融纠纷网上诉讼和调解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参与和认可。 加快消费者金融健康建设,推动金融健康建设与金融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机结合。

八、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国建设的政策保障

(二十四)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例如重新贷款和重新确定和差异化的存款储备比率,加强精确的滴灌和积极的激励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增加农村振兴关键领域的信用支持,并适当偏爱关键县乡村振兴。 对于具有良好开发基金会,合理运营结构和可持续能力的县级公司金融机构,将根据存款储备比率,重新贷款和再兑换提供更优惠的货币和信用政策支持。 加强有关在“农业,农村地区和农民”地区使用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统计,信息披露和政策评估。

(25)加强财政和财务政策协调。

鼓励所有地区改善支持政策,例如风险补偿,财政折扣和融资保证,并与货币政策(例如重新贷款)形成协同作用,以支持与农村振兴有关的领域发行贷款。 全面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信贷增强作用,促进“银行担保”在线系统的互连,提高薪酬效率,增强对政府融资保证机构的绩效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 支持探索投资贷款链接模型,并鼓励通过农业和农村投资和融资项目数据库来推动主要项目信息。 全面发挥财务,信贷,保险和未来的共同努力,以形成对农业财政支持的全面体系。

(26)促进融资支持因素的市场改革。

探索和改善农村财产权确认和认证,抵押注册,转移交易,评估和处置机制,并加速农村财产权转移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促进农村合同的土地管理权,集体商业建筑土地利用权以及其他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业务股票配资股票停牌,并优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支持有担保的融资业务,例如现场牲畜和家禽,农业生产设施和设备,农业仓库收据,综艺权利(证书)以及应收账款以及通过统一的注册和宣传系统进行注册,用于可移动的资产融资,中国人民银行。

(27)优化财务管理政策。

适度增加与农业相关贷款的风险承受能力。 如果与农业相关贷款的不表现率在3个百分点以内(包括)高于金融机构自己的各种贷款不良比率的年度目标,则不可用作监管评估中扣除要点的因素。 敦促金融机构探索简单,容易,客观和可量化的尽职调查标准,豁免情况和问责制要求,并加速与农业相关贷款的尽职调查豁免系统的实施。 鼓励金融机构设置单独的服务渠道,单独的信用额度,单独的评估指标,单独的批准当局,创建单独的信贷产品,单独的基金定价,并稳步增加与农业相关的信用投资。

9.提高工作机制

(28)加强组织领导。

鼓励所有地区建立和改善金融服务的农村振兴领先团体,包括金融管理部门,农业和农村地区配资门槛,地方金融和其他部门,改善整体协调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并定期研究和解决在晋升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的。 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员会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并严格禁止新的隐藏政府债务。 支持具有成熟条件的地区,以创建包容性的金融改革试点区,并探索有效的方式和可复制的财务支持经验,以全面促进农村振兴。 所有金融部门都必须部署,促进和评估建立农业权力以及该部门的整体工作的财务支持。 鼓励所有地区加强对农村财务才能的培训,并促进县和乡镇之间“农业,农村地区和农民”员工和金融从业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29)加强评估宣传。

清楚地定义了农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持的业务范围和领域,改善农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数据,所有部门都应在关键领域探索并建立融资监测机制。 金融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必须继续在评估和评估金融机构服务的评估和评估方面做得很好,以实现农村振兴并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 金融机构应在分支机构和领导团队的农村振兴指标上增加绩效评估的重量。 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依靠在线和离线渠道,以在大众中受欢迎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 及时总结并完善并完善典型的模型,创新产品郑州股票配资公司,经验和财务支持的实践,以建立农业权力,并通过新闻报道,劳动竞赛,出色的案件选择和其他特殊活动来加强宣传,交流和促进,以促进实施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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