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网络推广-遏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
栏目:金源股票服务 发布时间:2024-05-28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遏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更好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遏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更好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推广行为的通知》,强调金融营销推广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网站推广优化公司,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推广活动深圳网络营销推广公司,并对一些不正当的金融营销推广行为提出了禁止性规定。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相继出台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销售行为。例如网络营销案例,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在非自营网络开展存款产品展示和营销推广;理财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也暂不允许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开展理财产品销售。

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仍时有发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自媒体的增多以及公众投资理财需求的加强,各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行为层出不穷。一些第三方机构借营销之机,违规向公众推介证券基金、金融产品,夸大宣传甚至进行虚假宣传;一些互联网平台利用线上场景和流量入口,不规范开展金融业务,导致竞争不平衡,影响数据安全。这不仅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对此,《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金融产品违规营销、虚假误导宣传、违反社会治安良好风尚、管理不善、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注重各管理部门的联动治理。 不仅与现有监管体系有效对接,而且从基本原则和资格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明确要求。

具体来说,《办法》中有三项措施专门针对当前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中的重点突出问题。

首先,明确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合作行为采取歧视性、排他性措施,不得阻碍金融消费者通过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业务的咨询和办理。这一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中,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利用网络效应,在金融产品销售中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造成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并过度收集客户数据,侵犯客户隐私。

二是特别强调,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贷款、理财等金融产品营销,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列示在支付页面。

三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借用专业人士、演艺明星的名义或形象推荐、认证金融产品。近年来,一些网络直播平台邀请所谓的专家、明星为金融产品代言的现象屡见不鲜,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使金融机构通过直播进行营销活动,营销人员也应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格。

可以说,《办法》的发布非常及时,将在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将更好地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健康发展;二是将有效净化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规范金融产品营销,促进大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三是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者金融素养尚需加强的时候防止过度营销,帮助消费者守紧“钱包”。

遏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公司网站推广的方法,既需要严格监管,也需要行业自律。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办法》要求,规范有序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网络营销理论,加快自身数字化转型,更好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效率。

(作者为智联金融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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