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股票配资-七部委联合发文规范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互联网销
栏目:金源股票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28
《办法》聚焦四大主要内容

据财联社了解,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最常见的销售方式,金融机构、第三方均将互联网作为金融产品的重要销售平台,与此同时,乱象也随之而来。

其中部分互联网平台公司利用线上场景和客户覆盖优势,通过参股、控股金融机构或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金融业务,在金融产品营销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亟待制定政策制度规范金融产品线上营销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

起草说明提到,从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看,向金融消费者推销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或者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与其财务状况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等问题比较突出,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事关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需要从金融产品营销源头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监管。

《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借贷、非法股票基金推介、虚拟货币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开展私募资管产品、非公开发行证券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网络新型渠道营销金融产品时,营销人员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资质。

焦点一:《办法》聚焦四大内容

《办法》重点针对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误导宣传、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缺乏适当管理、不正当竞争等五大突出问题,注重发挥各管理部门的合力,有效衔接现有监管体系,从基本原则与资质要求、内容与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34条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提出了网络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业务资质要求,明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循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营销推广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安徽股票配资,应将各类金融产品分区域展示,不得进行骚扰营销和嵌套销售。此外,还应明确精准营销、直播等新型营销和组合销售的基本行为规范。

三是加强营销合作行为管理。明确金融机构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责任划分。要求金融机构作为经营主体承担营销合作行为的管理责任,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建立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四是提出监管措施,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金融管理、网信、电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监管职责,以及违反《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

焦点二:明确网络营销基本原则及经营资质要求

《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自行或者委托互联网平台公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禁止通过互联网向不特定对象推销私募金融产品。

本文的重点是对金融产品等术语进行定义,包括:

1.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设计、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福建股票配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资管产品、保险、支付、贵金属等。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金融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

3.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指非金融机构自身运营,为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营销提供网上营业场所、信息交流、交易撮合等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小程序、自媒体等互联网媒体。

4.网络营销: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对金融产品进行商业性宣传、介绍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介绍金融产品相关信息或者金融机构的业务品牌,为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传递渠道等。

重点三:明确营销推广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

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机制。具体来说,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条款相一致,包括产品名称、产品供销方名称、产品备案或核准信息、产品期限、功能类型、利率收费、风险提示、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和强化金融消费者义务事项等关键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

营销活动的具体规定包括:

1. 对于采用弹窗形式营销的广告,应明确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成都股票配资福建股票配资,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2、向金融消费者进行组合营销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金融消费者,不得将组合营销选项设置为默认或优先选项;

3.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网络群等网络新渠道营销金融产品时,营销人员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格。金融机构应加强事前审核,指派合规人员对相关自媒体账号、网络群的直播或走访进行审核;

4、不得以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认证贵州股票配资,金融机构不得以演艺明星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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