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情况及案例分析
栏目:股票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23
​企业期望通过购买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推广服务,打造企业品牌、销售产品或服务。但网络推广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模式,具有各种不确定性,如若双方对服务合同条款款的约定过于简单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产品和服务越来越需要在网上进行推广和销售。 网络推广是指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通过建立网站、拍摄短视频、主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网民展示、销售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营销方式。

企业希望通过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购买在线推广服务来打造企业品牌、销售产品或服务。 然而,网络推广服务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 如果双方对服务合同条款约定过于简单,则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近期,团队处理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月1日,A公司为宣传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与互联网服务商B公司签订了《网上推广服务合同》网站推广,约定B公司提供“网上商店服务”和“网上推广服务”。针对A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网店服务”、“直播服务”等一系列网上推广服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自《网上推广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A公司一次性向B公司支付了全部服务费。 A公司还按照合同向B公司提供了相关资质材料以及推广所需的产品资料和样品。 但B公司向A公司提供第一项促销服务“网店服务”时,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对“基本装修效果”的验收标准没有明确约定,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基本的装修效果而言。 观点。

合同有效期内,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任何其他推广服务成果网络推广,直至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主动解除合同。 随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涉案合同条款)

由于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根据本案法院审理情况以及我团队以往处理的互联网推广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案件,我们对应支付事项提示如下签订互联网服务合同时应注意:

1、审视网络服务商主要状况

企业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前,需要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状况、业务资质、信用情况,特别是涉及诉讼的数量和类型进行审查。 诉讼的数量和类型可以反映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过去的表现。 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中,服务提供者的诉讼率和失败率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服务发起者履行网络服务合同的能力较差,意味着其存在违约的法律风险。网络服务合同中的合同相对较高。 大的。

2、明确约定服务结果的验收标准

服务合同的标的物是“服务”,相对于具体产品来说,有些抽象和主观,服务结果难以量化和评估。 不同的主体对同一服务结果可能有不同的评价。 实践中,合同双方很容易就服务结果是否符合服务合同的要求产生争议。 因此,建议企业在服务合同中尽可能通过具体可执行的验收标准来明确抽象的服务结果,例如详细规定服务步骤和服务内容,以及每个服务步骤和服务内容对应的具体要求。 如果可能,可以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提前约定服务效果图、结果图等。

【参考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网店装修服务,装修完成后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自收到乙方书面验收意见之日起三日内确认验收》通知,验收标准见附件,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 服务费分期支付

由于服务的抽象性,如果服务周期较长或服务内容需要分阶段、分项目进行,为避免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履行合同的主动权在于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而服务提供商可能懒于履行合同。 义务。 建议在支付条款中明确规定不同的服务阶段或不同的服务内容应支付不同的服务费用。 这样,即使日后双方发生纠纷,一方也可以在合同终止时支付已完成的服务费用,避免因协议不明确而需要为未完成或不满意的服务付费。

【参考条款】“甲方分两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服务费,相当于合同金额的40%。合同总金额,即元;服务结果自乙方书面验收确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60% ,即人民币。”

4、明确约定具体违约行为对应的违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违约行为,违约条款的设定不宜过于笼统。 建议企业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可预见的具体违约行为一一列出,针对不同的具体违约行为设定具体的、相应的、单独的违约责任。 例如,如果服务结果不符合验收标准,设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重做。 对于逾期交货,设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在逾期日支付违约金。

【参考条款】“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结果的,甲方应按逾期日每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遵守合同。 支付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杨雪|广东诺辰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曾就职于日本知名银行,为多家日本在华企业提供投融资及金融服务。 熟悉外资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工、外汇、海关、跨境融资并购等一系列企业合规法律问题。

杨雪精通日语,可以使用日语作为工作语言。

数字经济与媒体法律服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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