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栏目:金源股票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15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技术为重点方向

原文如下

国家低碳重点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先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变碳发展方式,有利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我们制定了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性理念,协同推进减碳减排、绿色扩张、增长增长。 通过征集、评选和推广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全面增强低碳技术示范效应,提高产业应用水平,引导企业探索低碳发展方案。 规划和绿色转型路径将加快培育低碳技术产业竞争优势,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目标,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2、工作原理

——体系推进与重点突破

围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系统推进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征集、评选、宣传推广,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重点关注源头控制、排放监测以及碳储存和封存。 等关键环节,形成多批次发布、动态管理、定期推广的低碳技术推广模式。

——创新驱动、需求导向

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为需求导向,选择推广具有碳减排潜力、代表科技创新方向的示范技术,以及碳减排效果显着、适合国情的推广技术。规模应用,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低碳转型带动效应。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注重发挥市场在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中的重要作用,选择具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推广低碳技术。市场前景广阔。 加强政府引导,鼓励企业申请减排空间和投资潜力巨大的低碳示范技术。

——统筹部署、协同发力

加强部门协调和地方联动,在任务部署、资源配置等方面形成促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和行动合力,鼓励地方政府立足实际,探索有特色的低碳技术。 ——因地制宜的碳技术推广模式和成果转化的有效路径。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发布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推广一批碳减排效果显着的先进适用低碳技术,总结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接低碳技术供需,细化可能、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转化示范案例,探索科学有效的低碳技术转化模式和推广路径。

到2030年,通过后续各批《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的指导,逐步形成系统性、全景式的低碳技术图谱,形成减碳、减少污染、绿色发展的技术路径。扩张、增长的协同效应将更加明显。 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低碳技术和产业优势逐步增强,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4. 重点方向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

1.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 包括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新型薄膜电池、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电池及组件回收及无害化处置技术、高参数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分布式光热发电联动系统技术、智能分布式光伏及直流并网技术、大型海上风电场开发设计技术、关键部件设计与优化技术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大容量风电机组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生物天然气及可持续航空燃料制备技术、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开发利用技术、干热岩开发及利用技术、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热(制冷)系统升级技术、绿色低碳船用燃料制备技术等。

2、先进的储能技术。 包括储热(冷储)技术、新型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大容量超级电容器储能技术、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电池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

3.能源互联网技术。 包括虚拟电厂与新能源汽车网络交互技术、先进输变电装备技术、柔性直流输电与直流并网技术、大容量高压电力电子元件及系统集成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与并网并网预测与调节技术、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技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全局协调与控制技术、能源互联网信息与通信技术、能源虚拟化技术、需求侧响应交互技术、多能流切换与控制技术路由技术等

4、氢能开发利用技术。 包括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低成本(离网、负载可中断)大规模制氢技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工业副产氢高效提纯技术、经济、安全、高效的氢能储存与运输技术、氢燃料电池开发及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技术等。

(二)重点领域碳减排

1、工业领域减碳技术。 包括工业领域电能替代技术、废弃能源利用技术、钢铁及有色金属低碳冶炼及工艺优化技术、石化短流程优化及再制造技术、关键设备节能改造升级技术在石化、化工、焦化、建材等领域。

2、建筑领域减碳技术。 包括建筑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及设备应用等建筑施工阶段的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建筑运营调整、能耗等建筑运营阶段的绿色节能低碳技术碳排放监管体系、设备维护与更新、建筑拆除与回收、建筑拆除阶段的回收利用等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建筑光伏、地热供暖制冷、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

3、交通领域减碳技术。 包括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新型交通运输工具及关键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升级、交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等相关技术。

(3)碳储存与固碳

1.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 包括全生命周期高能效、低成本CCUS技术、CCUS与工业全过程耦合技术、应用于船舶等移动源的CCUS技术、新型碳捕集材料及新型低能耗低成本碳捕集技术以及海洋咸水封存技术、地质封存监测验证技术、高效低成本的直接空气捕获二氧化碳技术以及与生物质相结合的负碳技术等。

2、生态汇增强及监测技术。 包括高密度碳汇生态系统适应极端事件和灾害的多功能保护技术、退化生态系统增强碳汇功能的恢复技术、巩固和提高脆弱地区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技术等促进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和其他生态系统的生长。 汇技术、作物高效光合固碳技术、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技术、重要功能区生态系统碳汇效益监测与评价技术等。

(四)数智赋能类

1、数字赋能效率提升技术。 主要是指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能赋能行业效率提升技术。 包括智能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技术、减碳和环境管理设备智能运行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数字农业生产技术、智能交通和智能物流技术、基于区块链的能源资产交易系统和平台关键技术,工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仿真优化与控制技术等。

2、温室气体排放智能管理技术。 主要是指通过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在关键企业的生产运营控制系统中,对碳排放及减排相关设备仪器的运行状态以及碳排放相关数据进行在线监测。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和自愿减排项目。 收集并实现多源数据融合、自动核算、异常数据预警,或污染与碳控制协同评估、气候变化综合评估、碳减排绩效评估等碳管理功能的智能管理技术。

3、数据中心减碳技术。 包括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高效供配电技术、智能温控/通风系统、高效制冷制冷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载频时隙智能停机技术、智能联动运维管理技术以及各种能够提高信息系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

(五)非二氧化碳减排类别

1、甲烷减排技术。 包括煤炭领域甲烷减排技术、油气领域甲烷减排技术、农牧业甲烷减排技术、垃圾处理领域甲烷减排技术等。

2、氢氟碳减排技术。 包括绿色制冷剂合成与替代技术、采用绿色制冷剂的高效制冷技术、绿色冷链物流技术、绿色发泡剂替代技术、氢氟碳化合物(HCFCs)生产线改造技术及回收、捕集与转化技术、氢氟碳化合物(HFCs)回收、捕获和转换技术等。

3、氧化亚氮减排技术。 包括化工副产氧化亚氮减排技术、高效农业施肥与精准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方式优化技术、氮肥农田深度应用技术、氧化亚氮捕获、处理与利用技术、微生物介导的氧化亚氮氧化物减排技术、污水处理过程中一氧化二氮减排技术等。

4、其他温室气体减排技术。 包括六氟化硫(SF6)、全氟化碳(PFCs)、三氟化氮(NF3)等温室气体减排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每年组织《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含示范推广技术)的征集、筛选和评价。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按要求积极开展低碳技术的推荐、应用和推广。 生态环境部汇总各地区和中央企业的低碳技术申报清单后,组织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在初审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在公共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确定结果,按照程序向社会公布。 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低碳技术目录。

(二)完善管理机制

研究编制《国家推广重点低碳技术目录》评选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低碳技术专家库,不断优化技术征集、量化评估、专家评选和评审工作健全低碳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探索建立低碳技术碳减排评估和绩效评价方法,按照量化、可验证的原则,规范应用技术的气候、环境和经济效益。 建立低碳技术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对发布的低碳技术进行跟踪更新。 推动重点领域低碳技术标准制修订,研究建设协同污染和碳控制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三)创新技术推广

鼓励低碳技术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项目、低碳工业园区、污染减排协同创新试验区等广泛应用目录、低碳城市、无垃圾城市。 。 组织“低碳技术进园区”系列活动,提供低碳技术供需对接方案,探索“园区-企业”双向互动的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模式。 积极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形式支持技术推广,协同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建立低碳技术推广效果跟踪反馈机制,评选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最佳案例,增强低碳技术示范效应。 支持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低碳技术成果推介活动,促进供需深度对接。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科研机构、企业要加强工作协调,探索实施低碳技术推广多方联动机制,寻找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出口和路径,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性、区域性低碳技术综合应用示范。 。

(四)强化政策支持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规划和政策机制保障,加大对低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鼓励目录内低碳技术提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支持低碳技术应用项目依据工信部发布的方法学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生态与环境。 鼓励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中使用目录中的低碳技术,鼓励目录中的低碳技术应用单位申请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持项目和中央生态环境资助项目。 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目录内低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用于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 -碳技术。 加强对低碳技术的气候投融资支持网络推广公司,鼓励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将低碳技术应用项目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探索实现低碳技术应用推广的金融支持。 -碳技术。

(五)扩大宣传交流

继续开展“全国低碳日”低碳技术展示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促进低碳技术交流和推广,增强全社会对低碳技术的理解和认知。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宣传展示活动,及时总结各地低碳技术推广的有效模式网站推广,宣传低碳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评选并提交典型案例。 加强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国际宣传,利用联合国气候大会宣传推广我国低碳技术示范案例,讲好科技助力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 深化低碳技术国际经验交流与合作,推动低碳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广应用。

附件:1.国家推广低碳技术申报表

2、申报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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